4518

资讯中心

弘成教育喜迎十年华诞

2009-11-19 来源:弘成教育


  在中国教育界,网络教育还是个“年轻人”,然而,从网络教育诞生那天起,就有一个堪称元老级的企业一路相伴走过了十年,并成长为中国网络教育的领袖企业,他,就是弘成教育。2009年11月9日,弘成教育十周年庆典在北京五洲皇冠大酒店举行,这也被视作中国网络教育界的一次盛会,凭借弘成教育多年的影响与号召力,来自海内外的二百余位嘉宾齐聚本次盛典,这其中有国际业界同行、业内知名专家、重点高校领导、中央电大领导、美国大使馆代表、公司员工以及社会各界朋友,是弘成十年积淀的一次展现与释放。 >>点击进入弘成十周年专题

  弘成发展的十年,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快的十年,是互联网发展的十年,也是现代远程教育起步和发展的十年。通过十年发展,弘成教育的服务已覆盖网络高等教育、中小学远程教育、基础教育、国际教育等领域,2007年12月11日,弘成教育在美国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个成功登陆海外资本市场的网络教育全面服务提供商,发展速度令人瞠目。“我感到我们非常幸运地生活在这个时代,生活在改革开放中的中国。”集团董事长兼CEO黄波女士在欢迎词中由衷感慨。

  “我们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和人大网院,作为弘成的第一个合作伙伴,让弘成的发展有了个好的起点;其次,我们要感谢所有的远程教育的合作伙伴,是你们的信赖,帮助我们成就了理想。”黄波对合作院校的感谢奠定了本次庆典和谐的基调。签到处,组织者独具匠心地用一根粗绳串起一个个竹简,每个竹简代表一所合作院校,寓意为弘成与各所合作院校同心协力、团结向前。庆典上,弘成和五个合作院校共同组成了强大的主持人阵容,庆典节目除了弘成教育选送的《牵手》外,各所合作院校也踊跃参与,东财网院专门编排的诗朗诵《待到山花烂漫时》感人至深,中农网院的《红歌串烧》让现场气氛一度沸腾,重大网院的歌舞剧《路》更是令所有的观众耳目一新,整台节目合作默契,一气呵成,就如弘成教育与合作伙伴十年携手的一个缩影,作为合作院校代表,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顾宗连用双赢概括了这十年:“十年前,我们与弘成的合作有很大的偶然性,因为当时可选择的对象很多,但连续十年合作下来,能够保持良好的关系,就有必然性。我相信十年的双赢发展,对各自的发展,对网络教育的发展都有促进。”
“前十年,弘成积累了两大财富,一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二就是我们的员工。”如果有比财富更好的词藻,黄波也会毫不吝惜地献给弘成的员工,从创立之初的十几个人到今天1400多名员工,弘成教育的员工一直被视作网络教育行业技术、运维、市场等领域最杰出的代表,作为十年庆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者将“十年青春奉献奖”颁发给五位在弘成奋斗了十年的老员工,也激励着更多的弘成人为了网络教育的未来而努力。

  用户的体验一直是弘成思考的核心问题,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也被学习者更多的接受,前十年,弘成教育初步建立了网络教育的学习平台,未来弘成教育该怎么走?“弘成需要成为更加开放、分享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黄波对web 2.0时代弘成教育的定位非常明晰,“我们希望通过弘成人的努力,让我们下一代的网络学习更加互动,更加个性化,更加开放。今天,人们已经习惯于用QQ来取代传统的见面或电话沟通,在网络的虚拟环境里,更快捷地体现自我。未来,学习也将会通过网络,手机,实体课堂三维一体,让更多的学习者与专家来分享知识、交流学习体会。弘成希望通过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公共服务体系、移动学习终端三大体系,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终身学习型社区,帮助千万学子成就人生。”

  “弘成的目标,不是十年的教育服务企业,而是百年的教育事业,让更多人通过远程(互联网,手机等)获得学习的机会,让我们所服务的学生真正的学有所获。”当黄波将弘成的未来定义于教育事业层面的时候,广大网络求学者或许将从弘成得到更多的学习体验和更大的学习收获。

\
黄波董事长代表集团感谢各界朋友
\ 
作为弘成教育第一个合作伙伴,顾宗连副院长代表人大网院在背景板签名留念
\ 
弘成与五所合作院校共同组成主持人阵容
\ 
《牵手》表现了弘成与合作院校携手十年的情谊
\ 
东财网院专门编排的诗朗诵《待到山花烂漫时》感人至深
\ 
中农网院的《红歌串烧》让现场气氛一度沸腾
\ 
重大网院的歌舞剧《路》令所有的观众耳目一新
\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长严继昌为弘成员工颁奖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分享
关于谨防以“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的声明